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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出股市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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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3月31日公布了首次公开募股(IPO)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管理办法,从而为在中国推出纳斯达克式的创业板市场作好了铺垫。该管理办法要求申请上市的企业最近两年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746万美元)。而主板市场要求申请IPO的企业过去三年内的累计净利润至少要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
出处 《经济导报》 2009年第13期22-22,共1页 Economic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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