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在单纯的刑事司法层面,刑罚的使用也存在很多弊端,如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层面不能妥善解决损害赔偿问题等。刑事和解制度的出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有利于在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双重价值,有利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同时也具有现实可行性。
出处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46-48,共3页
Journal of Kaife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基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项目(项目基金编号:2008sfx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