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住宅产权多元化的格局下,新型的社区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成为业主行权和维权主体。而业主委员会难以启动、不作为以及内部利益之争的困境造成物业管理市场需求主体的严重缺位或错位,不仅影响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而且制约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良性发展。文章从经济学的角度应用公共选择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剖析业主委员会形成机理和困境原因,提出业主委员会走向长久制度化的路径选择。
出处
《生产力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67-69,共3页
Productivity Research
基金
山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山西住宅业的发展趋势与对策研究"子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