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职责 被引量:6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由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预算行政决策模式的重要影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及相应的出资人权利行使直接决定其参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以此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财政部门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之间职责划分的基本平台,界定国资监管机构的预算职责,既可发挥国资监管机构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积极作用,又不损害财政预算管理统一性的制度构建目标。
作者 徐晓松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7-22,共6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200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有资产法律保护机制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有独资公司董事激励与约束的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3

共引文献6

同被引文献109

引证文献6

二级引证文献1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