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在实际操作时却复杂得多,原因是按照权益法的核算原理,在扣除部分投资存在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后,所有长期股权在投资存续和权益法核算的期间内,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存在恒等式关系。从成本法核算转换为权益法核算后,就必须对原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进行追溯调整,否则这一恒等式关系就无法建立而不符合权益法的基本原理。本文以新准则的规范为依据,分析研究因追加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出处
《新会计》
2009年第3期22-24,共3页
Modern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