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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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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21-21,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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