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林区公共产品供给不能由某一个供给主体或者一个独立的区域单独来完成.它往往是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化供给主体和不同区域供给“公共品”.实施国有林区公共产品供给就是要同时进行不同供给区域和受益范围不同的公共品生产。从经济学角度看。当对两种不同社会经济发展区域范围的公共品都有需求时。受益范围小的公共品更为人们关注。当受益范围小的公共品基本得到满足时.人们才会去进一步关注受益范围更大的公共品。
出处
《北方经济》
2009年第7期31-33,共3页
Northern Economy
基金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