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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改进口兔肉的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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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韩国近日发出G/SPS/N/KOR/306通报.韩国农林渔业食品部(MIFAFF)对兔肉的进口卫生要求进行了修改,针对兔病毒性出血症要求进行了修改:将原来要求的兔肉生产养殖场近12个月内未出现兔病毒性出血症,且已注射了疫苗,修改为兔肉生产养殖场近60天内未出现兔病毒性出血症,该卫生要求已被批准执行。
出处 《河南畜牧兽医(市场版)》 2009年第3期36-36,共1页 Henan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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