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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五项措施强化村官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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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实行村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村建工程项目一律按造价大小和发包项目,确定相应的招标或议标方式.经村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工程结束.经质量验收合格后付款。二是实行村干部“十不准”。制定村干部不准坐收坐支费用、不准用公款报销个人资费等10个方面的具体规定。三是实行村干部述廉评廉考廉制度。村干部年终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述廉.接受评议、考核、定档.对满意度较低的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予以降职或免职。
作者 冯永超
出处 《金陵瞭望》 2009年第9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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