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两种激励方式从权利义务、估值、会计、税收等多角度进行剖析,并对最近3年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实践进行了总结分析。研究发现,公司偏好选择股票期权,两种激励方式的主要行业选择没有差异,但股票期权的行业分布较为广泛。运用事件研究法比较两种激励信号的证券市场反应后,发现证券市场对限制性股票的股价公告效应并不明显,而股票期权的公告效应十分显著。本文认为应该在政策上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选择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
出处
《财贸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57-62,共6页
Finance & Trade Econom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编号:05CJL011)
上海财经大学211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