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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文物建筑──一道不该隐退的城市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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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国耻史见证”的近代文物建筑,理应作为城市历史演进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保护。事实上此类建筑的状况并不令人乐观。期待对已确立其价值的此类建筑能按国际“文物保护法”及我国相关法规实施保护。
作者 周卫 张卫宁
出处 《新建筑》 1998年第1期47-48,共2页 New Archit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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