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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棉花未用配额需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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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2012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公告称持有2012年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外经贸厅)。国家发改委。
作者 筱露
出处 《纺织服装周刊》 2012年第32期8-8,共1页 Textile & Apparel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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