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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出芙蓉 天然去雕饰——三年级作文教学之我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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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从"习作"的角度对中年级的习作明确提出: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像,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由此可见"习作"既有别于低年级的"写话",也有别于"作文"。作文教学的目的,应是培养学生运用语言文字,创造性表述自己对世界的感受和认识,与他人进行交流的能力。而三年级的学生,由于积累不够,
出处 《长三角.教育》 2012年第6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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