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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兵役登记制度应着力实现“四个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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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兵役法》明确了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并将兵役登记时间由每年9月30日提前到6月30日,以便与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毕业的时间相衔接。这是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把兵役登记这一征兵工作程序确定为一项国家层面的制度。各级兵役机关要以此为契机,深化认识,创新手段,改进方法,把兵役登记制度落到实处,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兵员征集奠定坚实基础。具体来说,应着力实现"四个转变"。
作者 张龙慧
出处 《国防》 2012年第6期49-51,共3页 National Def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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