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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代收工会经费试点工作在克拉玛依市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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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三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克拉玛依市开展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试点工作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区在克拉玛依市开展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试点工作,并逐步在自治区全面推开,这标志着我区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开始启动。
作者 杨立新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09年第4期52-53,共2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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