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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黑名单”将于10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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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产销售假药、因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等7种行为,将被国家药监局纳入'黑名单',这些企业将进行重点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对于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政务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施重点监管。该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
出处 《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 2012年第4期47-47,共1页 Terminology Standardization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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