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年内将出台——访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

全文增补中
导出
摘要 2004年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商务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2010年7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2012年2月3日,国务院法制办又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2012年要出台。
作者 郭凤莲 马磊
出处 《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 2012年第1期8-11,共4页 Terminology Standardization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