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河南省新安县正村乡一名大学生村官问:我村村民杨某父亲病逝后,留给他3间瓦房,现在杨某打算将3间瓦房拆掉,另盖一座小楼,却被村委会告知建房须经乡政府批准。杨某认为,房屋已由他继承取得,当然也就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在自家原有宅基地上建房不需要审批,请问,杨某的想法正确吗?【解析】杨某认为父亲的房屋由他继承取得,他就有权在原宅基地上建房的认识是错误的。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乡规划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在乡。
出处
《农民文摘》
2012年第11期15-15,共1页
Farmer's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