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务院以国函[2012]104号文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的批复》,同意设立兰州新区。文件指出,建设兰州新区,对探索西北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和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的新模式,增强兰州作为西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向西开放,推动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至此,兰州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五个国家级新区,也是西北地区的第一个国家级新区。
出处
《金秋》
2012年第23期12-14,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