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在接二连三发生恶狗伤人事件后,好多人在走出家门时,都会担心遭到恶狗袭击,面对这样一种人人自危的局面,我们该如何使用法律这个武器来保护自己呢……2011年6月的一天下午,刘女士在小区内散步,突然发现小区的于先生牵着一条"比熊"狗正在玩耍。刘女士立刻走上前去说自己非常喜欢他的狗,并接过于先生的狗链,和狗玩了起来。正当刘女士放开狗链让狗来回奔跑时,一个在附近玩耍的小男孩突然跑向狗,孩子的母亲还没来得及拉住孩子,狗突然受了惊吓。
出处
《家庭之友(爱侣)》
2012年第5期66-66,共1页
Family Friend(L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