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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件背景:2011年5月24日,浙江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判处涉及"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项罪名的绍兴市房地产管理处原主任周国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在当天的宣判中,周国强的情妇金建红也因受贿罪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作者 江雨 魏斌
出处 《东方剑》 2011年第11期45-5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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