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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9日,广东省信宜市政府向信宜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950万元,超出1950万元的损失待全部核定后另行增加诉讼请求,且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信宜市政府表明,起诉缘于"2010年9月21日,被告拥有经营权的信宜市钱排镇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溃坝事件给我市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出处 《源流》 2010年第21期6-9,共4页 Orig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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