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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区不是贫困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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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6月28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广东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并结合各地实际,采取一系列有效帮扶措施,从人力、物力、政策上给予老区重点扶持,有力地促进了老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本期特别策划着重报道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等珠三角地区近年来在加强革命老区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
出处 《源流》 2010年第17期40-49,共10页 Orig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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