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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时共同买房的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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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法咨询:杨先生与王小姐相恋同居5年,摆了婚宴后,虽然两人还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杨先生的父母仍然出资购买一套房产作婚房,产权证上登记是他俩人的名字。不久王小姐就去非洲做生意,一去三年不复返。最近,王小姐以自己已经在非洲定居要求解除两人的关系。
作者 佚名
出处 《家庭之友(爱侣)》 2011年第7期66-66,共1页 Family Friend(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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