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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物品丢失 邮局应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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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09年9月4日,何某将一部数码相机交由石河子市邮政局通过EMS特快专递形式寄往北京,付邮费22.2元。
出处 《当代兵团》 2011年第4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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