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消防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等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在一些石油、石化等重要能源基地,伴随着石油石化工业的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多支消防队伍并存。由于机制、体制的障碍,人力与装备优势没能在事故救援中发挥最大作用。笔者认为,在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领域内,各支队伍加强区域联动,建立企地间消防联动机制,对促进全国石油石化系统消防事业的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推动作用。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
2011年第10期230-231,共2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Standard and 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