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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行政主体资格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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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行政主体,是指在行政管理关系中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我国,只有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作者 何利疆
出处 《当代兵团》 2011年第11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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