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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很小的贪腐处以相对很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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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加坡素以严刑峻法、铁腕护廉著称于世。但是,其对行贿受贿罪行的最高惩罚只是罚款10万元或坐牢5年,或两者兼施,远不及在公共场所涂鸦被判鞭刑、贩毒被判绞刑来得可怕。由此说来,新加坡对于贪腐的惩处似乎并不严厉。不过。
作者 吕元礼
出处 《党政干部参考》 2011年第9期51-5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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