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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产税改革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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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备受大众关注的房产税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上海市和重庆市房产税试点方案正式公布,即从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重庆市开始征收房产税。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规定,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按照重庆市政府规定:对重庆主城九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将被征收房产税。
作者 石坚
出处 《党政干部参考》 2011年第3期27-2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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