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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道交法》近日修改《道交法》第76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机动车一方担责")出台后就一直争议不断。近日,实施了3年多的《道交法》第76条修正案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修改的原则为既不能无限放大机动车的责任,同样也要体现出侧重保护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立法原则。因此,修正案草案将《道路交通安全法》
作者 余春瑜
出处 《商用汽车新闻》 2007年第32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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