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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取消45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辽宁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取消部分收费项目、调整部分收费项目性质的通知》,决定自2007年12月1日起取消45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免收12个证照类收费项目.所需工本费支出,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同时。
出处 《现代班组》 2007年第12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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