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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棉与内地棉可实现“同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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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07棉花年度开始,新疆棉花将全面推行第三方库存监管方式。只要是使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棉花,在移库内地销售时,可根据需要移至内地任何经农发行确认的监管库内,利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平台,棉企一签订购销合同,棉花便可出库交付使用。
出处 《纺织服装周刊》 2007年第35期12-12,共1页 Textile & Apparel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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