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将对鲜茧收购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商务部近日公布《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07年8月1日起实施,对国内的鲜茧收购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办法》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凡在国内从事鲜茧收购的经营者,必须通过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取得鲜茧收购资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出处 《纺织服装周刊》 2007年第27期17-17,共1页 Textile & Apparel Weekl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