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税先征后退退税款将作为国家投资用于企业新品研发本刊讯(记者王丽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包括新型纺机在内的16个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内,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这些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和国内不能生产的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一般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作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其中,上市公司所退税款按定向增发新股转作国家资本金。
出处
《纺织服装周刊》
2007年第9期34-34,共1页
Textile & Apparel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