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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中止拍卖标的处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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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11月初,笔者所在的拍卖公司原定在某日下午拍卖某镇农机站房产。但在拍卖当日该镇政府却向本公司送来了一份紧急函,告知对该标的有异议,需要中止。根据《拍卖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拍卖。
出处 《中国拍卖》 2007年第Z1期46-46,共1页 China A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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