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我在影楼做管理,员工考勤归我管,每天早晨我必须第一个到影楼"做恶人"监督员工,如有迟到现象则记录罚款。有一天,有位平时工作很努力,表现也很不错的的门市临时有事,无法按时到岗,就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明了一下,我答应她可以晚些来,没有记录扣款。后来其他同时知道此事,很多都在背后说我偏心,令我很苦恼,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究竟是对还是错,毕竟迟到扣款是公司制度,并且一直在严格遵守执行。答:公司考勤管理中,制定制度力求合理,什么样的情况不能电话请假应先加以规范说明。当员工有事迟到应该详实记录,至于要不要扣钱,事后再视事情的轻重决定,(或同上司、干部讨论决定)。"罚"在企业中称为不得已的"手段",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行政管理中,执行制度力求平等,制度是大家的,不是某一个人的,更不能因某个人的工作表现好坏去改变制度。管理者管的是事、执行的是制。
出处
《人像摄影》
2007年第3期192-193,共2页
Portrait Photogra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