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合同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我国新《合同法》虽未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原则,但情势变更在经济生活中却不可避免。许多国家已经成熟地适用该原则。在我国合同立法中增加情势变更原则有其理论和现实依据,我国应该先通过司法解释进行适用,将来修订合同法时再引入该原则,但在立法时应注意不能概括立法,防止滥用,避免对新兴风险行业的冲击。
出处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07年第7期66-69,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