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针对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域中存在的认识上的混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及制度上有待完善的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并提出了若干观点。首先,区分了几个易与药品不良反应混淆的概念,并对药品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其次,在分析药品安全性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建议加速建立完整的药品上市后药物监察体系,以使我国药品监管体制真正形成一个整体;最后,分析了药品不良反应法律责任的分担,建议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药品不良反应救助补偿制度。
出处
《中国药物经济学》
2007年第4期74-78,共5页
China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