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买方市场的全面形成和支付方式非信用证化的趋势,国际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分量日益加重。在我国保理相关法律缺位,发生国际保理纠纷时容易陷入援引法律为难的困境;而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参加的国际公约优先于国内法适用,有关国际惯例补缺适用,因此,研究国际保理公约和惯例对我国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有重要意义。围绕国际保理的核心问题应收帐款转让展开,集中探讨了应收帐款转让在国际保理中的地位、对应收帐款转让的法律界定以及与应收帐款转让有关的法律问题。
出处
《消费导刊》
2007年第11期118-119,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