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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研究支出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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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相关的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但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仍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对此前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新准则虽然比原准则规定(原准则规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更具体、更严格。但无论是新会计准则,还是原会计准则,均会造成我国许多企业的管理费用中包含了大量的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支出。
作者 姜葵 王兴界
出处 《消费导刊》 2007年第2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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