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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在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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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初年,改小学堂为小学校,废除了读经讲经,更新了教学内容,明令女子有受教育的权利。学制初小四年、高小三年。初小设修身、国文、算术、游戏、体操、图画、手工、唱歌和裁缝九门课程;高小较初小增加了历史、地理、博物、理化、外语。但许多初小师资缺乏,往往只能保证国语、算术两门主要学科的学习。民国后期,因为通货膨胀,一般领取毕业证需要缴纳100到200元的印花税。
作者 许善斌
出处 《新世纪周刊》 2007年第17期90-9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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