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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离婚后无房者不属“无房职工”背景:陈家夫妇原都是事业单位职工,但二人于上世纪90年代离婚。之后,女方主动放弃了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子,此房归了男方。
出处 《党的建设》 2007年第2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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