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5月,央行颁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可以依照相应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当年5月末,首批由商业银行担任主承销商的企业短期融资券成功发行。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是央行进一步推动货币市场建设,增加企业融资渠道的一项重大金融创新,对中国金融市场意义深远,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影响尤其重大。随着融资环境市场化进程的加快。
出处
《现代金融》
北大核心
2007年第8期31-32,共2页
Contemporary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