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条例》是继《传染病防治法》后公共卫生领域又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条例》对儿童计划免疫进行了完善与发展,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中的领导和保障等方面的职责,确立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实施预防接种的工作机制。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6期12-14,共3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