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两年来,各地一些执法者,特别是警察、城管的暴力行为频频曝光,成为新的社会热点。公务化暴力事件频频发生,严重损害了执法者和民众的关系,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绊脚石。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从思想政治教育到法律、制度约束,都作了一定的努力,但执法者的公务化暴力还是一桩接着一桩上演,在一些地方使中央政令流于形式。有媒本指出,公务化暴力对整个社会的伤害不言而喻。它不仅恶化已脆弱的社会生态,而且从历史经验来看,社会暴力的火药桶往往就是由这些事件点燃的。今年前10个月,北京市共发生79起暴力抗法事件,有89名城管人员受伤。一些地方政府因此惊呼“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不得不动用财政资金给城管配备武装,甚至安装监控设备监视无证摊贩……然而,在对被执法者“有罪推定”的逻辑下提升“防暴”装备,无疑把数量庞大的社会群体推向对立面,只能进一步把公务化暴力合法化,加剧民众与执法人员的心理对峙,使社会关系更加紧张,也掩盖了相关部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全民同心协力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必须从制度上将公务化暴力彻底非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