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深圳市委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第四次党代会上,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深圳市第四大支柱产业。并在《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形成以文化产业集团为龙头、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体系完备、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竞争有序、市场繁荣、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达到10%以上。
出处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06年第1期43-46,共4页
Practice and Theory of SE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