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闻媒介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职责很多,最重要的一项应当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本文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从三个层面提出了媒介在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方面的责任:一、媒介在进行相关报道时应当严格遵守刚性的法律原则,确保报道不披露犯罪的未成年人的资料;二、不超越程序、不违反法律精神报道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避免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三、总体上客观反映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情形,不过分渲染未成年人犯罪的情节和细节,以免妨碍曾经触犯刑法的青少年回归社会。
出处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57-62,共6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