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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拍卖过程中的“见招拆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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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某拍卖公司举办了一场罚没汽车拍卖会。拍卖会结束后交款提货时,当一些买主被告知,车辆购置费是新车价的10%,而之前他们则都以为是成交价的10%,使原本认为划算的车威了不划算。不少车主由于都是抱有此误解匆匆赶来参加拍卖会,或是认为车辆购置费理所当然是成交价的10%。因此,当场有人表示要是按新车价的10%付购置费否则就坚决不要了。
作者 柴永庆
出处 《中国拍卖》 2006年第7期13-13,共1页 China A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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