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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90方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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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几家欢乐几家愁的"国六条"细则第二条: 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过去己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作者 王欢
机构地区 <楼市>
出处 《楼市》 2006年第12期14-16,18+20+2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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