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恋爱中购房的法律风险防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例背景:2004年9月,王先生与李小姐相识,并很快确立了恋人关系。一年以后两人关系已经稳定,便共同出资在杭州市滨江区购买了一套公寓。王先生在买房时出资为50万,李小姐出资30万,此后双方又共同出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正当亲朋好友都企盼二人早日步入婚姻殿堂之际,王先生和李小姐的感情发生变故。随后两人为房产的分割发生争执,原因是该地段的房屋已经升值不少,王先生和李小姐都希望获得该房屋。
作者 陈静
出处 《楼市》 2006年第18期249-249,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